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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自愿的情况下被强迫了,后面发现怀孕了,男的不承认怎么办?

pub****146 安徽-滁州 强奸辩护咨询 2024.05.14 09:21:35 478人阅读

在我自愿的情况下被强迫了,后面发现怀孕了,男的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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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究竟是不是自愿。这个对于今后处理很重要

2024-05-14 17:5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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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可以电话沟通

2024-05-14 11:4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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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事情解决了吗

2024-05-14 09:3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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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2024-05-14 09:3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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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详细说说案件情况

2024-05-14 09:35:2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值得注意:《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使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将怀孕女职工调到相对轻松适宜的工作岗位,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按实际情况,父母逼迫女儿堕胎的行为是违法的,父母的行为侵犯了女儿的生育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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