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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样判决医药费,有哪些相关的判决办法

邱** 重庆-南川区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1.19 10:44:07 2019人阅读

公司有人最近生病住院,发生了医疗纠纷,想请问法院怎样判决医药费,有哪些相关的判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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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1、如实申报,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3、扣留提取,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4、加倍罚息,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5、继续履行,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018-01-19 10:4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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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提起  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018-01-19 10:45:07 回复

请问您是肇事方还是受害方?如果是受害方可以保存单据起诉

如果被车撞了,对方负事故全责但肯不赔钱的,受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在起诉时,视具体情况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先交也没事的。保险公司会在判决先来后再保额范围内赔付给你,只是时间先后的问题。但你要注意交医疗费后需将一切与之有关的收据发票留存好,以作证据

这种百分百是骗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快递给你的可能是一个模型,或者什么都没有,不要付钱,这种是他们跟快递公司合作结算的,你钱给他后,这个钱是代收货款,快递公司系统签收后,这个钱就转到他们当地网点,然后网点跟他们进行结算,请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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