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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是必须要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既定的程序来完成停止交纳的手续,这样一来,在职的员工们的社会保障都处在了停止交纳的状态,以便于在未来实现转移。假如企业在破产后没有执行停止交纳的手续,这时候局面会比较复杂,通常被认为是拖欠的状况,这就要由用人单位以其名义来承担补交的责任,然后才能进一步地继续操作转出或者继续交纳社会保障。面对此种情况时,我们只能依据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特殊处理流程,来进行转移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49条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优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024-04-05 09:12: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