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合伙联营法律咨询 > 咨询合伙经营合同?

咨询合伙经营合同?

ask****915 广东-东莞 合伙联营咨询 2024.03.21 21:14:31 497人阅读

咨询合伙经营合同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东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304804466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85427条

你好要先看看合作合同p

2024-03-21 23:10:53 回复
咨询我
183208871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0508条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2024-03-21 22:08:11 回复
咨询我
132668421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01256条

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合同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024-03-21 21:48:03 回复
咨询我
186208848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44748条

你好,我来为你解答分析e

2024-03-21 21:47:59 回复
咨询我
1334265552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29417条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U

2024-03-21 21:41:07 回复
咨询我
1326874111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2979条

可联系我详细沟通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

2024-03-21 21:37:36 回复
咨询我
1300209127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33266条

晚上好,你们合同是怎民约定的

2024-03-21 21:36:04 回复
咨询我
1562555031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49469条

具体需要咨询哪方面哪方面的问题

2024-03-21 21:33:26 回复
咨询我
188183951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15512条

你好,简单说明你的情况

2024-03-21 21:29:14 回复
咨询我
189241097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24840条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可否详细说说,以便更好地帮助你。

2024-03-21 21:25:57 回复
咨询我
1866687555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853条

你好!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呢?

2024-03-21 21:21:46 回复
咨询我
1501682361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9820条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放便详细说明一下吗?2

2024-03-21 21:18:37 回复
咨询我
1392681101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539条

你好,合伙经营合同有什么问题吗?

2024-03-21 21:16:31 回复
咨询我
1371213721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9692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24-03-21 21:16:29 回复
咨询我
1892887007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082条

您好!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我们做过类似案件,希望能帮到

2024-03-21 21:16:15 回复
咨询我
1382578004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512条

可以私聊一下情况看看

2024-03-21 21:15:02 回复
查看其他11位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对于合伙经营持续亏损可以退伙吗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此外该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合你提供的情况,你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法院起诉,以合伙企业未成立为由,要求其他合伙人退还现金。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此类情况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予以处理:一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对此,如各合伙人均无异议,可将利润与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或分担;二是如全体合伙人因出资比例和参与经营的程度不同,不愿意平均分担的,可另行开会讨论,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重新定出分配或分担办法。但如全体合伙人再次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依法律规定平均分配或分担。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以上就是对合伙经营 连带责任的理解。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