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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辈留下唯一一块宅基地,老宅基地没有证,只有82年政府发的林权证确定了四至,与邻居产生纠纷31年仍未解决。邻居户口不在农村集体且有三块宅基地,且是我家房子一直在,他家是后来才盖的房。现在他家就强占我家地,要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首先对于宅基地要先确认权利, 如果能确定权利,别人强占可以起诉要求恢复
分家方式方法多种多样,自己商量吧,最好用大众化的方法。当然分了以后各自应对以后政府的审批
你说的互换宅基地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属于父母的宅基地,使用证上的户主应该是父母,叔叔无权获得拆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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