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两种解决方式:
①跟传销组织的人沟通,如果不退还损失,那么就向公安机关举报。但必须先脱离控制才有谈判的价码,注意安全。
②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在该组织被依法处理后,警方会用追回的损失来补偿被传销的人群。而是受害者的举报人能够排在补偿名单的最前面,等待解决的时间较长,但相对安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议立即报警。(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本条所指的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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