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朋友进入了传销圈套,询问下遇到传销怎么追回损失?

朋友进入了传销圈套,询问下遇到传销怎么追回损失?

张** 江苏-徐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12 16:47:46 4184人阅读

我的朋友被传销的人骗了很多的钱,现在想追回损失,我想要了解下遇到传销怎么追回损失?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有以下两种解决方式:
①跟传销组织的人沟通,如果不退还损失,那么就向公安机关举报。但必须先脱离控制才有谈判的价码,注意安全。
②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在该组织被依法处理后,警方会用追回的损失来补偿被传销的人群。而是受害者的举报人能够排在补偿名单的最前面,等待解决的时间较长,但相对安全。

2017-12-12 16:59:4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12-12 16:49:46 回复

二0一0年五月七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行为人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如参赌一方制造假赌具,或者采用暗语、黑话等方法,设置圈套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取对方财物。此类案件,目前可以作为判断罪行的依据是最高人民研究室1991年3月12日《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的案件应如何定罪的问题的电话答复》。其结论是:“对于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以赌博罪论处。”虽然《刑法》)修订以后该解释原则上已经失去效力,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在新的解释出台之前司法实践对之仍可参照适用。《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的案件应如何定罪问题的电话答复》四川省高级人民:你院川法研〔1990〕45号《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的案件应如何定罪的请示》收悉。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对于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以赌博罪论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