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订立口头协议能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可以要求退款,但需要明确该款项性质
口头合同的法律风险:
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
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
(
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
(
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
3)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确,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
(
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
5)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
(
6)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
(
7)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打官司时损失无法计算,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
8)忽视管辖,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
9)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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