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曲靖法律咨询 > 曲靖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我们村里有个人在广告中,说我发布虚假广告。

我们村里有个人在广告中,说我发布虚假广告。

杨* 云南-曲靖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3.13 06:48:52 427人阅读

我们村里有个人在广告中,说我发布虚假广告。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曲靖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曲靖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有人发了一百多张小广告,不构成诽谤罪。  利用小广告发布虚假的信息,诽谤他人声誉的,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涉嫌散布他人隐私,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赔偿。  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021-03-13 06:49:52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承担责任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怎么处理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等引起纠纷? 对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等引起纠纷的处理,审判实践中有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商品房售楼广告除非包括了合同的主要内容从而成为要约,一般只属于要约邀请或要约引诱,如未将广告宣传的内容订入合同?就不能认定为是合同内容,销售广告中的虚假宣传,只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义务,可考虑以缔约过失责任对买受人予以补偿。 第二种观点认为,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利用其订立合同时的优势地位,拒绝将售楼广告中作出的说明和允诺的内容订入合同中,故对广告中的说明和允诺从本质上说已经构成像悬赏广告一样的特殊要求,它以购房人完成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为对价和承诺。在这一特殊要约的有效期内.开发商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许诺。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作出许诺以后,一旦购房人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毫无选择地履行广告许诺的义务。 我们认为,在涉及商品房销售广告的责任承担过程中,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甚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归责原则具体确定。 (1)要约条件下的责任承担 如果把商品房销售广告认定为要约.受要约的法律拘束力,一般情况广告主承担两种责任:一是违约责任,一是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而且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中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就商品房销售而言,相关商品房销售广告主体的违约责任问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予以认定: 第一,要有商品房销售广告违约行为的存在; 第二,有因商品房销售广告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 第三,商品房销售广告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四,实施了商品房销售广告违约行为的相关主体必须有过错。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购房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作出选择。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使合同无效、被撤销或未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所承担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救济的是履行利益,而缔约过失责任救济的是法律肯定的信赖利益。就商品房销售广告主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商品房销售广告主体在要约生效后违反先合同义务;二是商品房销售广告主体一方存在过错;三是购房人基于要约的信赖利益受有损失;四是购房人损失与广告主体违反先合同义务和存在过错乏间有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内容一般包括因信赖利益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数额上一般不超过合同正常履行时的利益。 (2)要约邀请条件下不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要约邀请的一般原理,要约邀请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如果商品房广告主作出的宣传广告为要约邀请,并且没有实际履行,从理论上讲并不承担民事责任。至于是否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问题,因涉及行政责任,在此不赘述。 对商业广告原则上应认定为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人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但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如果就其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有利于保护买受人权益和规范出卖人的销售行为,建立和维护市场诚信制度。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
14623人阅读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计算
34548人阅读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资条
30692人阅读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维权
14210人阅读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拖欠工资离职
12619人阅读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