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一个女孩未满14周岁,被一个在网上认识的男孩搞大肚子,我可以报警吗
与不满十四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原则上是构成强奸罪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指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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