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
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你们和老板之间的关系法律上称之为雇佣关系。
你们对店里的商品负有合理的注意与保全义务,因此在你们工作期间的衣物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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