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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决定批不批准休假,请问我给的复印件有效吗,还是需要按照单位说的先给病假单单位审批才能休假呢?

183****3102 上海-黄浦区 工资福利咨询 2016.09.23 19:04:31 28994人阅读

我现在刚休息完产假,因为身体不适,医院开具了病假证明,然后我给的是复印件,但是单位说病假应该先给病假单原件给他们看, 再决定批不批准休假,请问我给的复印件有效吗?还是需要按照单位说的先给病假单单位审批才能休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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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规定,职工有病假条,用人单位一定要批准。但是,实践中,员工有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急诊除外)病假条的,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其是不合法的,对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的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可以同时要求员工出提交病假单之外,提交诊疗发票、病历,对执业医师出具假病假条,向卫生计生委投诉。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工病假期间,不得外出旅行。

2020-12-16 18:2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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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对病假具有批准权,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不批准病假的,但前提是单位在对劳动者所请的病假事实和时间有不同意见时,要求劳动者重新提供另外的医院医嘱证明。当然,如果医嘱证明劳动者必须休息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同意

2019-06-03 02:11:4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应该按照300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rnrn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rn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rn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r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n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r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rn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r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n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rn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r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n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r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n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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