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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哪些

陈* 河北-邯郸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9.26 12:41:44 305人阅读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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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
1、适用范围: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全体员工
3、适用程序:
(一)经过工会程序。
(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送达解除决定。
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1、适用范围: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即排除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适用程序:
(一)经过工会程序。
(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送达解除决定。
三、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1、适用范围: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
A、即排除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即优先留用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C、必须符合的人数要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3、适用程序:
(一)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认真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裁员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经济补偿办法等
(四)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基于以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对相关的诸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对上述概念的解释存在争议时,用人单位切忌任意解释,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公平合同的原则,作出合法解释和适用。

2020-09-26 12:4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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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就预告解除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这里须注意的是,预告解除的情况下,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要求是不同的。用人单位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若干情形下,预告解除合同,包括职工患病方面的原因、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变更合同时达不成协议等,还包括依法需要集体裁员的情况。在其他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随意予以预告解除。而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法赋予劳动者选择职业的自由,不管签订的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即无条件的预告解除合同。

解答如下, 就预告解除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这里须注意的是,预告解除的情况下,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要求是不同的。用人单位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若干情形下,预告解除合同,包括职工患病方面的原因、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变更合同时达不成协议等,还包括依法需要集体裁员的情况。在其他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随意予以预告解除。而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法赋予劳动者选择职业的自由,不管签订的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即无条件的预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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