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土地使用税交到多久

土地使用税交到多久

蹇* 黑龙江-牡丹江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8.31 22:48:11 345人阅读

土地使用税交到多久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牡丹江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牡丹江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交到什么时候
土地使用税只是在城镇才使用,因此也被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应按房屋销售或者未销售的实际情况按比例缴纳,直至房屋全部售出。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020-08-31 22:49:1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明确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电〔2017〕12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9月15日为星期
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12月15日为星期
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两种不同的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使用者征收的,而房产税是对房屋进行征收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1、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3、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 (一)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三)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不论以划拨、出让、买卖等方式)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只要符合应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25811人阅读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都有哪些规定呢,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宅基地有哪些规定,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2024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是什么?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转包
10422人阅读

中国实行的是家庭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这样就会涉及到土地转包的情形,那么土地转包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么土地转包是什么,土地转包许可相关规定有哪些,土地转包合同如何拟定呢,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出让年限
33143人阅读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怎么办,究竟什么是土地出让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相关知识,那么土地出让年限规定是什么,别墅的土地出让年限是什么,以及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限房价竞地价
7375人阅读

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限房价竞地价的有关知识,比如限房价竞地价出让评估,以及限房价竞地价是指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
5313人阅读

土地租赁,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今天来介绍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