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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尸检报告法定时间为多久报告必须出来?

曾* 重庆-垫江县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8.10 22:50:10 472人阅读

交通事故中的尸检报告法定时间为多久报告必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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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尸检报告的公布一般不超过20天,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解剖身份不明尸体,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天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2020-08-10 22:51:10 回复

交通事故尸检报告的公布一般不超过20天,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解剖身份不明尸体,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天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交通事故尸检报告的公布一般不超过20天,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解剖身份不明尸体,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天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您好,关于医疗事故必须要尸检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业性的问题应该交给专业的机构进行解答,对于医疗事故鉴定,应该由法律规定的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进行鉴定的,应该提交相应的鉴定申请书,由鉴定机构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专业鉴定,并且出具书面的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上还必须由鉴定机构的公章和鉴定人员的签名,这样才是有效的鉴定。
对于需要鉴定的医疗事故,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是有具体的规定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第三条、第九条都对此由具体的规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对什么情况下进行医疗鉴定做了规定,即在出现纠纷之后,医院和患者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时,对其中医院是否构成过错,当事人自己的病情是由医疗事故引起的还是其他原因引起的有争议的,需要进行医疗鉴定的,应该由医院和患者双方协商选择相应的医疗鉴定机构,医疗鉴定机构所在地是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的所在地,提交申请时应该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然后由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认可的可以再次申请鉴定,这是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首次鉴定的机构是县级以上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该机构可以组织相关的医疗专家对申请鉴定的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再次进行医疗鉴定的,需要省级、直辖市级的医学会进行组织。
患者需要注意的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是有限制的,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在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发现了可能存在医疗事故之日起1年之内提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提出鉴定申请之后,由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该部门在法律规定的10日内进行受理审查,审查该医疗纠纷是否受理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决定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受不受理都需要做出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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