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伙关系,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个人合伙中合伙人请求分配合伙利润并不必然以合伙清算完毕为前提。
法院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账目材料初步审查合伙盈亏情况,如果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存在合伙利润的,法院应当对该部分合伙利润按照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判决后再发现其他合伙债权债务的,双方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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