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会构成信用卡诈骗,不过提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判断是否非法占有的主要依据有四种:
1、清楚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造成无法归还的行为;
2、将透支资金用于非法用途,造成无法还款的行为;
3、改变联系方式、转移资金、隐匿财产,躲避银行催收的行为;
4、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的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就算是非法占有。很明显,欠信用卡不还的是第三种情况,那么就是很典型的信用卡诈骗了。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恶意透支信用卡会构成信用卡诈骗,不过提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判断是否非法占有的主要依据有四种:
1、清楚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造成无法归还的行为;
2、将透支资金用于非法用途,造成无法还款的行为;
3、改变联系方式、转移资金、隐匿财产,躲避银行催收的行为;
4、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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