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入职半年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

入职半年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0956人看过
导读:入职半年被辞退也不一定就可以索要赔偿金的,因为每一位员工被公司辞退的原因都是有一定差别的。有可能在这半年期间员工本人三番五次的迟到早退,无缘无故的旷工,徇私舞弊,或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等这些情形,那用人单位肯定是会辞退该员工的,所以必须要结合辞退的原因,才知道能不能索要赔偿金。

入职半年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

一、入职半年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

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就不可以索要赔偿金。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实,劳动关系当中的辞退无非也就是分为过错性辞退,无过错性辞退和违法辞退这三种情况,基本上除了过错性辞退之外,其他无论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被辞退的都是可以索要赔偿金的。只不过,公司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标准仍然要结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来分析。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关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关系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关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