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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终止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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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410人看过
导读:根据规定,可终止工伤认定的情形有:申请人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相关结论尚未作出;其他导致工伤认定决定无法作出的情形。一旦出现这些情形,工伤认定程序将终止。
哪些情形下可终止工伤认定

在工作中,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不过,并不是所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都会顺利进行下去,有时候会出现一些情形导致工伤认定终止。比如,小张在工作时受伤,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之后却发现事情变得复杂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哪些情形下可终止工伤认定。

一、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

当申请人自愿主动撤回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伤认定程序会终止。一般来说,申请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像与用人单位达成了私下和解协议等,从而决定不再继续进行工伤认定。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了伤,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后来用人单位主动与他协商,给予了他一定的赔偿,小李觉得可以接受,便主动撤回了工伤认定申请,此时工伤认定程序就会终止。申请人撤回申请时,需要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书面的撤回申请,说明撤回的原因等情况。

二、无法提供必要材料且逾期未补正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材料,并且逾期未补正,工伤认定机构可能会终止认定程序。例如,小王申请工伤认定时,被要求提供医院的详细诊断报告,但他一直拖延未提供,超过了规定的补正期限,那么工伤认定就可能会被终止。所以,申请人一定要重视材料的提供,按照要求及时补正。

三、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工伤认定是有法定申请期限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才申请,并且没有合理的理由,工伤认定机构可能不会受理或者终止认定程序。比如小赵在工作中受伤后,一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等过了1年才想起来去申请,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因为超过法定申请期限而导致工伤认定无法正常进行。

四、确认不属于工伤范围

经过工伤认定机构的调查核实,如果确定所申请的情形不属于工伤的范围,那么工伤认定程序会终止。工伤的认定是有严格标准的,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员工在工作时间因个人原因与同事发生打架斗殴而受伤,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工伤范围,工伤认定机构经过调查后会终止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终止后,可能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是否还有其他途径可以争取赔偿等。如果遇到这些复杂的情况,自己很难理清头绪。此时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具备专业资质的律师,他们在工伤认定及相关法律事务处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这些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你在面对工伤问题时更加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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