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巫先生到原告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做地面杂工。然而,2021年6月13日,巫先生在工作中不幸受伤,此后还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经确认,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巫先生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巫先生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面对这样的情况,原告公司却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确认与巫先生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还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巫先生委托了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解正军律师为自己辩护。解正军律师提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在法庭上,争议焦点集中在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工伤待遇具体金额以及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上。对于劳动关系,生效判决已经明确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劳动关系终止时间,解正军律师结合巫先生的治疗情况以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有力地证明了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在工伤待遇金额方面,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因为巫先生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所以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原告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工伤问题,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保存好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如果涉及劳动纠纷,生效判决是很重要的依据,要重视生效判决的作用。
在这个案子里,解正军律师凭借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专业的法律分析,结合实际情况,为巫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专注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