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X入职某毛毡有限公司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的他为了主张工伤相关权益,必须先确认劳动关系。然而,仲裁阶段虽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公司仍不服并提起上诉,坚称陈XX是与分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此时,陈XX陷入了维权困境,证据方面也因未签合同而处于劣势。
2024年,在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时,张志来律师介入此案。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几百件,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深知此类案件中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证据和法律适用,面对公司的上诉,张志来律师第一时间决定围绕主体资格、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业务关联性四大核心要件进行全面举证和严谨论证。
在二审程序中,张志来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策略能力。他熟悉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规则,在紧张的二审时限内采取了非常规策略。普通代理可能只是简单回应上诉理由,但张志来律师系统整理了招聘简章、工装、工作群记录、工资转账、考勤、医疗垫付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严格依据劳社部通知确立的三项标准,精准认定法律关系,夯实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逻辑。在二审抗辩时,他逐条拆解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稳固了一审的胜诉成果。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全部答辩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成功确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后续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待遇赔付奠定了决定性法律基础。
不过,本案虽已在二审中胜诉,但后续的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以及待遇赔付等程序仍需推进。张志来律师告知陈XX,在后续程序中会继续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他能顺利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为当事人保留了完整的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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