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义务帮工受伤三方推诿,律师凭证据锁定责任获赔1.7万

义务帮工受伤三方推诿,律师凭证据锁定责任获赔1.7万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967人看过
工伤赔偿标准专业律师 黄俊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8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221053406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64302999
代表案例:3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处理债务纠纷,有过接近1000个案件的从业经验
更多>
导读:2023年7月,货车司机姚先生义务帮工卸货时从车上跌落受伤,花费2万余元医疗费,却遭遇仓库负责人、卸货安排人、货主公司三方推诿,索赔无门。
义务帮工受伤三方推诿,律师凭证据锁定责任获赔1.7万

代理此案的是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黄俊华律师,他自2022年开始进入债权债务化解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债务领域的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这起案件中,原告是受伤的货车司机姚先生,被告有仓库负责人蒋先生、卸货安排人郑先生和货主公司。核心争议在于姚先生的“帮忙”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以及谁应当对其损害承担责任。

姚先生最初掌握的证据报警回执、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医疗费账单,但缺少能明确被帮工人和事发经过的关键证据。黄俊华律师介入后,收集了证明事发经过的录音和视频录像,其中录像清晰显示了姚先生从货车上跌落的经过,成为法院认定事实的关键。

庭审中,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三位被告各执一词,蒋先生称已明确拒绝卸货,事情与他无关;郑先生辩称自己也是“帮工人”,且已明确劝阻姚先生不要卸货;货主公司则主张不负责装卸,不应承担责任。黄律师进行了有力回应,指出郑先生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明确拒绝帮工;蒋先生作为仓库实际管理人和卸货义务人,将卸货事务转交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郑先生,同样存在过错。

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帮工人为郑先生,由郑先生承担60%的责任,判决郑先生支付姚先生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等各项赔偿款共计17,755.36元(已扣除郑先生垫付的374元)。

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黄俊华律师的方法论是:首先全面梳理各被告在事件中的角色,确定责任主体范围;然后收集多方面证据,包括报警回执、住院记录、视频录像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最后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依据证据进行有力反驳,通过证据的证明力来支持己方观点,争取法院的认可。

网站地图
更多

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赔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