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在木材加工厂务工十余年的原告,因机器突然启动右手严重绞伤,除大拇指外其余四指全部截肢。事故发生后,被告垫付部分费用后拒绝承担伤残等大额赔偿,还主张原告应自担主要责任。在这困境之中,李星星律师接受了委托。
庭审中,李星星律师针对被告“原告全责”的抗辩进行了重点驳斥。他指出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与培训义务,设备隐患、管理缺失才是事故主因。同时,明确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家庭经营者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款不能免除雇主法定赔偿义务。这一系列专业的分析和论证,体现了李星星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剖析。
李星星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起务工者伤残赔偿案中,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让法院完全采纳了己方核心观点。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70%主要责任,原告自身疏忽承担30%责任。法院逐项核定损失,扣除被告已垫付费用及保险理赔款后,最终判决被告共同赔偿王X21万余元。
李星星律师秉持“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从协商无果、工厂注销、责任推诿的复杂局面,到最终法院明确责任、支持大额赔偿,充分展现了劳务受害案件中证据固定、责任划分、主体追责、赔偿计算的专业价值。他用实际行动为务工者在重大伤残维权中树立了典型胜诉样本,也体现了他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担当。无论是在这起案件,还是他经办的其他数百件案件中,李星星律师都以专业的态度和能力,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