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旨在保障劳动者的长期稳定就业,同时也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一定规范。
二、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
依据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合同;若单位有第三十八条情形,如未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可即时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者有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单位可解除;有第四十条情形,如不能胜任工作等,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但在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下,单位不得依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
三、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风险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两方面。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的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解除程序不合法,也存在风险。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否则程序违法。又如裁员解除时,未按规定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解除行为会被认定违法。因此,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需严格依法操作。
当我们了解了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主要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情形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在哪些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另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薪资调整、岗位变动等方面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不同。若你对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是对上述已提及的情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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