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工伤案件
陈步青律师接手的无锡工伤待遇仲裁案极为复杂。被申请人无锡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直接否认与申请人蒋XX存在劳动关系,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同时,工资标准存在争议,这直接影响多项赔偿的计算基数,而且停工留薪期的认定也需要医疗证据支持。面对这些难题,陈步青律师深知挑战巨大,但它没有退缩,而是积极准备应对之策。
精心准备证据
陈步青律师明白仲裁阶段证据准备的重要性。它系统梳理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全部证据材料。其中诊断证明“休息肆个月”是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关键,但被申请人提出异议。陈步青律师没有慌乱,它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为庭审做足准备。
庭审有力抗辩
在庭审中,陈步青律师针对被申请人的各项抗辩逐一有力回应。对于劳动关系问题,它指出申请人通过案外人进入工地工作、接受管理的事实,结合工资发放记录,足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关于工资标准,它通过核对工资发放记录,计算出日工资为320元,驳斥了被申请人的异议。对于停工留薪期,它坚持诊断证明的法定证明力。在各项赔偿项目计算上,它依据相关法规形成完整赔偿清单。
成功裁决获赔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基本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确认申请人日工资320元,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各项合计173502元。陈步青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勤勉服务,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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