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觉得,在公司内部受伤那肯定得算工伤,公司就得负责到底。但实际情况可没这么简单。有位朋友在公司茶水间不小心滑倒受伤,本以为妥妥是工伤,结果申请工伤认定时却遇到了波折。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受伤不一定就必然被认定为工伤。那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算工伤,又该如何认定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比如,小李是一名公司的程序员,在上班时间,因为电脑突然故障,他在修理电脑时被电击受伤,这就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条件,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
二、公司内部受伤不一定是工伤的情况
有些在公司内部发生的受伤情况,可能并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比如员工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岗去办私事,结果在公司内部受伤,这种就很难认定为工伤。还有员工在公司内部与同事发生争执,互相斗殴导致受伤,这也不属于工伤范畴。因为工伤认定强调“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三个要素同时满足或者符合特定情形。如果员工的受伤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例如,小张在上班时间偷偷跑去公司的娱乐室打游戏,结果在玩的过程中不小心摔倒受伤,这种情况就不太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他的行为与工作无关。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比如,小赵在公司受伤后,公司却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为他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小赵自己就可以在1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四、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小王为例,他在公司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就需要准备好上述这些材料,才能顺利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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