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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纠纷、公司经营俞雯律师专业服务助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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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323人看过
导读:俞雯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擅长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她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还参与办理涉案标的超两百亿的民商事诉讼案件,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
南京房产纠纷、公司经营俞雯律师专业服务助当事人维权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拥有英语六级、雅思7分、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专业能力证书。她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2024年,她加盟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人,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

俞雯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尤其在房产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也涉足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

她获得过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等荣誉。

俞雯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房产纠纷领域

2024年,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XX、谭XX,要求被告协助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徐XX名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胡X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法院确认协议有效,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2021年,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

合同纠纷领域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原告马鞍山市XX诉被告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请求判令归还租赁物、支付租金并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同时认定原告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对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可以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相关责任应由石XX承担,一审法院已综合考虑各方过错,对租金数额作出合理调整,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令石XX归还XXX钢管2451.30米、扣件1200只;石XX支付租金10864.40元;姑孰市政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结尾:俞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无论是复杂的房产交易纠纷,还是棘手的合同争议,她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未来,俞雯律师将继续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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