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经历
李熙律师于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得法学本科学历。在大学期间,她系统掌握了法学核心知识,这为她后续的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毕业后,她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在这些律所的工作经历,让她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2018年,李熙正式加入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在该所的执业之路,目前担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她秉持着“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服务地区与联系方式
李熙律师的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普洱。她的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方便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客户前来咨询和委托法律事务。
擅长领域
李熙律师的擅长领域较为广泛,涵盖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多个方面。在不同的领域中,她都能够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房产纠纷领域,李熙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以两起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引发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充分体现了她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这两起案件中,委托人因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按约定缴纳了定金30000元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还依约在7日内要求签订正式合同。然而,被告方却要求委托人等候通知,之后又让委托人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07240元,但始终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也拒不退还已付款项。经过了解,委托人发现案涉预售房屋自始至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代理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等。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固定了核心证据,包括《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了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预约合同、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称其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亦未收取任何款项,不应承担责任;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未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李熙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了清晰、有力的代理意见。
她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为二被告,且二被告均在协议上盖章确认,协议依法生效,对二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盖章行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以未实际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除合同义务。同时,被告方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情况下,与委托人签订认购协议并收取定金、首付款,且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首付款。此外,委托人因被告方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均为实际损失,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了如下判决:解除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虽然因委托人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的诉请未予支持,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这两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李熙律师在房产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事实,收集和整理有效的证据,针对被告的抗辩提出合理合法的代理意见,最终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房产纠纷领域,李熙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客户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