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65岁还能算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超过65岁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该超龄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另外,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
所以,超过65岁是否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判断。
二、超过65岁是否无误工费
超过65岁并非无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我国法律并未对误工费的赔偿设置年龄上限。若超过65岁者有证据证明其仍通过劳动获得收入且因侵权行为导致收入减少,就有权主张误工费。比如老人仍在某单位正常工作,有劳务合同、工资流水、单位误工证明等,因受伤无法工作期间,单位停发或减发工资,那么老人就可要求赔偿误工费。所以,判断超过65岁有无误工费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因侵权致劳动收入减少的事实。
三、超过65岁犯罪判刑有啥不同
依据《刑法》,超过65岁犯罪判刑在一般情况下与其他成年人无异,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定罪量刑。不过,若超过75岁,在量刑上有特殊规定。《刑法》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所以,65-74岁犯罪判刑无特殊政策倾斜;而超过75岁犯罪,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在处罚上有一定从宽考量,并且原则上不适用死刑。
当我们探讨超过65岁还能算工伤吗的时候,需注意这类情形的核心在于用工关系的性质。若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通常不认定为工伤,但这不代表权益不受保护。此时若因工作受伤,可按劳务关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部分地区对超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且用工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也存在特殊认定规则。如果您或身边人遇到超65岁工作受伤的情况,对工伤认定边界、劳务损害赔偿计算或当地特殊政策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权益保障路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