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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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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7 · 1468人看过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付半月工资。劳动者主张解除应事先书面告知单位,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方式维护权益。
未缴纳社保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缴纳社保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之后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未缴纳社保主动离职有哪些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主动离职可获以下赔偿: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因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补缴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

三、未缴纳社保能否获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获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注意,各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以未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且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社保缴费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

当探讨未缴纳社保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这不仅关乎劳动者当下的权益,还会对后续产生诸多影响。比如,即便成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还需要考虑如何争取应得的经济补偿。因为未缴纳社保导致的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通常应给予一定补偿。并且,解除合同后,劳动者的社保权益衔接等问题也需妥善处理。若您对未缴纳社保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像补偿标准、手续办理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您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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