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蒋丽丽律师,广西桂林法律界的资深精英,现就职于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主办律师,在法律领域已深耕超过10年。
蒋丽丽律师专业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劳动工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
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经验丰富,成功办理过多起典型案件。在单某某、郑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凭借出色辩护能力说服法院对郑某某适用缓刑;在冯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精心整理无罪证据,促使检察院不予逮捕。其办理的多起变更强制措施及减刑案例,充分展现卓越辩护实力。
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方面,她表现亮眼。在跨国离婚案中助力唐某一次诉讼成功离婚;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中为文某某全力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在抚养权/抚养费及遗产继承案件中,凭借深厚专业功底妥善解决诸多复杂问题。
侵权与工伤赔偿领域,她为受害人全力争取权益。在黄某某人格权侵权纠纷中赢得道歉及赔偿;在杨某工伤案件中成功代理使其获得88万赔偿款。
蒋丽丽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业界口碑,荣膺桂林律协刑事、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多个公益值班律师。她始终秉持专业、负责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桂林地区备受信赖的律师。
二、经典案例
2015年12月6日,在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邕宾XX,欧X某手持斧头拦路逼停被害人方X驾驶的客车,并威胁方X,欧X在车窗边收取现金50元。二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公诉机关指控。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欧X是否为从犯以及二人是否构成自首。对于从犯认定,主犯是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主导全程者,从犯起辅助或次要作用,如同盖房,主犯负责设计指挥,从犯帮忙搬砖递工具。本案辩护人认为欧X是从犯,法院经审理认定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参与,均为主犯,但欧X作用相对较小,酌情从轻处罚。
自首认定方面,是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的行为。最终法院认定二人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
在此案中,律师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针对这些复杂法律问题进行精准辨析。在律师介入后,通过详细分析案件事实、梳理证据,制定合理辩护策略。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最终,被告人欧X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欧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人退还并暂存于法院账户的50元依法发还被害人方XX。律师的专业能力在此案中得以充分展现,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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