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是否只有单位缴费
工伤并非只有单位缴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但在工伤赔偿方面,涉及多种支付渠道。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由基金支付,比如工伤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则由单位承担。此外,有些费用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由用人单位支付。总之,工伤赔偿既有单位缴费对应的基金支付部分,也有单位自身需承担的部分,具体支付取决于费用项目及单位是否依法参保等情况。
二、工伤缴费除单位外还有其他主体吗
工伤缴费主体一般为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特殊规定。例如,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但总体来说,核心缴费主体还是用人单位。
三、工伤赔偿责任除单位外还有他人吗
工伤赔偿责任一般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其他责任主体。
比如,若存在劳务派遣关系,派遣单位有过错的,需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职工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此外,非法转包、分包的情况下,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由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由发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总之,工伤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关联情形。
工伤是否只有单位缴费是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其实,工伤保险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缴纳。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某些地区也可参加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而且,在一些特定行业,根据规定会有不同的缴费方式。了解工伤缴费的相关情况,有助于保障自身权益。要是你在工伤缴费等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缴费比例如何确定、未参保工伤该如何处理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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