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2239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有一些是法定的必备条款,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删掉的。同时,也有一些条款是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究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合同条款的内容。上述规定所涉及的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即为约定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对必备条款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外,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将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的一项或数项写进合同条款。这些内容是合同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的,不是法定的。不同行业、不同用人单位、不同工作岗位的情况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的该项条款也有一定的区别。对那些特殊岗位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作为约定条款加以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约定条款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约定事项的规定,否则,所约定的条款即为无效条款,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即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条款,也是不能违法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本篇文章由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合同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