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算停工留薪期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一般算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在此期间,职工仍处于工伤治疗及恢复阶段,虽在进行鉴定,但尚未完全脱离因工伤导致的身体受限状态,通常应认定为停工留薪期。不过,停工留薪期一般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为依据。若鉴定期间已明显超出合理的停工留薪期限,超出部分可能不再按停工留薪期对待。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工伤认定及相关规定综合判定。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多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情况复杂需延长的,延长时间不得超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最迟多久必须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该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最迟60日应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在探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是否算停工留薪期时,我们要明确这期间情况较为复杂。停工留薪期通常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来确定。一般来说,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若伤情仍在持续治疗恢复阶段,大概率是算在停工留薪期内的。但如果伤情已稳定,只是在走鉴定流程,可能就不算。对于具体的认定,不同地区规定或许有差异。要是您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的停工留薪期界定还有疑问,比如不知道怎样准确判断伤情是否稳定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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