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按月参保起止时间怎么算
1.起始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所以按月参保起始时间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例如员工1月1日入职,单位应在1月30日前办理参保,若按时办理,1月即为参保起始月。
2.终止时间:通常情况下,除非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等法定情形,参保是持续的。若员工离职,单位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减员手续,减员当月就是参保终止月。比如员工5月10日离职,单位5月30日前办理减员,那么5月就是该员工工伤保险参保的终止月。之后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二、工伤保险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依据多种因素确定。一般而言,医疗费按实际诊疗支出赔偿。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伤残津贴依伤残等级而定,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样按等级支付,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若需安装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获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发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情况,依工伤保险相关法规及政策确定。
三、工伤保险按月支付怎么算
工伤保险待遇中按月支付的项目,如伤残津贴等,计算方式如下: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
计算时需先明确伤残等级等具体情况,再依据相应标准准确算出每月应得金额。需注意,各地在具体执行标准及计算细节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关于工伤保险按月参保起止时间怎么算,想必大家已有了清晰了解。那么在此基础上,延伸拓展一下,如果在参保期间更换了工作单位,工伤保险的衔接该如何处理呢?是新单位接着原时间参保,还是有新的计算方式?另外,若出现工伤保险漏保的情况,在补缴之后,起止时间又该如何准确界定呢?这些问题都与工伤保险按月参保起止时间紧密相关。要是您对这些拓展内容存在疑问,或者还有其他关于工伤保险的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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