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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的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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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4 · 1466人看过
导读:工伤鉴定后,依伤残等级享受不同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岗,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至27个月本人工资)及按月伤残津贴(75%至90%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18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难安排工作时单位按月发津贴,本人提出可解除获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至13个月本人工资),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获补助金,还可享工伤医疗等待遇。
工伤鉴定后的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鉴定后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鉴定后,依据伤残等级不同,工伤职工可享受不同待遇。 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至27个月本人工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至90%。 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18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的,难以安排工作时由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劳动关系,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至13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

二、工伤鉴定后的补偿标准是啥

工伤鉴定后的补偿标准如下: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等,以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三档。需注意,不同地区补偿标准会因政策、经济水平等因素存在差异。

三、工伤鉴定后拆钢板的费用谁出

工伤鉴定后拆钢板的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也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 在实践中,若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后续因工伤所需的包括拆钢板等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该费用。职工可先自行支付相关费用,之后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补偿。需注意保留好相关票据等凭证,以便后续主张权利

工伤鉴定后的待遇涵盖多个方面。除了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外,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工伤造成伤残,还会有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对于工伤复发的情况,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您对工伤鉴定后的具体待遇细节,比如伤残津贴的计算方式、工伤复发后的报销流程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全面解读工伤鉴定后的各项待遇,帮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应得的待遇一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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