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亡赔偿供养亲属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工亡赔偿供养亲属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人员: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父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子女已死亡的。这些亲属需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其劳动能力因工死亡职工的死亡而丧失或部分丧失。例如,某职工因工死亡,其配偶无工作且无其他收入来源,主要依靠该职工生前供养,就属于供养亲属范围。界定时需综合考虑亲属的经济状况、与职工的亲属关系等因素,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供养亲属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亡赔偿待遇。
二、工亡赔偿供养亲属资格认定有啥法律标准
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工亡赔偿供养亲属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亲属范围: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资格条件: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满足特定情形,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等。
需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工亡赔偿供养亲属资格认定有何法律依据
工亡赔偿供养亲属资格认定主要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该规定明确,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同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是重要前提。
在明确工亡供养亲属范围是怎样界定的之后,我们来进一步了解。对于工亡职工的配偶,如果其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可以被认定为供养亲属。工亡职工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若还未年满18周岁,或者虽已年满18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属于供养亲属范畴。另外,工亡职工的父母,若其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同样在此范围内。你是否对工亡供养亲属范围的界定仍有疑问呢?比如对于特殊情况的认定标准等。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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