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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赔偿能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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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9 · 1870人看过
导读:一般而言,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赔偿可兼得。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基于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保险公司赔偿基于商业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遇特定风险致损时赔付。如工伤致残,可获工伤伤残津贴等,也可能获商业保险金。不过,特殊情况可能有重复赔偿限制等问题,需具体分析,且都要符合规定和约定。
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赔偿能兼得吗

一、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赔偿能兼得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赔偿可以兼得。

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法定赔偿。而保险公司赔偿通常是基于商业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遭受特定风险导致损失时进行赔付。

例如,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残疾,既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同时其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若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赔付条件,也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重复赔偿的限制或责任划分等问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之,通常两者可以兼得,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

二、工伤与保险公司双重赔偿在法律上可行吗

工伤与保险公司双重赔偿在法律上通常是可行的。

工伤保险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对劳动者因工伤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除医疗费等补偿性质的费用外,职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商业保险赔偿。比如,在商业保险中获得的身故、伤残赔偿金等,不影响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是法定福利,商业保险是投保人自主购买的保障,二者性质不同。所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实现工伤与保险公司的双重获赔。

三、工伤赔偿与商业保险赔偿可同时获赔吗

工伤赔偿与商业保险赔偿通常可同时获赔。

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给予补偿,具有强制性和社会保障性。而商业保险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被保险人依与保险公司约定获得赔偿。

从法律性质和目的看,两者不冲突。比如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在职工发生工伤时,若符合保险合同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应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同时职工也有权享受工伤赔偿。不过,部分医疗费用补偿型的商业保险,可能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不会重复赔付已在工伤赔偿中获补偿的医疗费用。但伤残、身故等给付型的商业保险金和工伤赔偿的对应项目可叠加获赔。

当探讨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赔偿能否兼得时,其实这里面还有不少门道。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部分,职工都有可能获得。但要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赔偿就全由用人单位承担了,这种情况下,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时,不能简单地认为与保险公司赔偿就无关了。因为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所以这里就涉及到不同赔偿的衔接和处理问题。若你对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赔偿能否兼得以及相关的细节还有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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