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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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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2962人看过
导读:工伤期间医疗费支付问题分三种情况。正常参保时,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相关目录及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符合标准的手术费。未参保或欠费时,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后向单位追偿。治疗非工伤疾病,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总体上,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特殊情况依法律规定处理。
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由谁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由谁支付

关于工伤期间医疗费的支付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正常参保情况:

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时,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若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职工因工伤进行符合标准的手术治疗,费用就从基金里出。

2.未参保或欠费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此时工伤期间的医疗费就由用人单位来支付。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垫付,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追偿。

3.治疗非工伤疾病情况: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是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来处理。

总之,一般情形下工伤期间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特殊情况则要依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

二、工伤期间的误工费赔偿责任谁来担

工伤期间不存在“误工费”,对应概念为停工留薪期工资。此赔偿责任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支付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

三、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谁承担

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等费用承担主体分以下情况:

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按生活自理程度分三档,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他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在探讨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由谁支付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经济压力。还有,如果职工在工伤认定前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之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你在工伤医疗费支付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像报销流程、未参保时的具体权益保障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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