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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机构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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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8 · 2069人看过
导读:工伤认定机构管辖划分有一般与特殊情况。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如企业注册地在A市,就由A市相关部门认定。特殊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参保、在生产经营地参保的,由生产经营地管辖;跨地区、流动性大的行业,由省级部门确定管辖。申请时需向有管辖权部门提供材料,审核后作认定,保障劳动者权益。
工伤认定机构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一、工伤认定机构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工伤认定机构管辖划分如下:

一般情况: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比如,企业注册地在A市,那么通常由A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而在生产经营地参加的,由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对于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辖范围。

工伤认定申请需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出,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核后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这一管辖划分旨在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合理、高效开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管辖权争议该如何解决

当发生工伤认定管辖权争议时,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工作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两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管辖权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需执行。

此外,劳动者也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了解正确的工伤认定管辖机构,避免因管辖权问题耽误认定时间。同时,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要备齐所需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三、工伤认定机构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管辖权异议是指用人单位、职工等对工伤认定机构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当提出管辖权异议时,首先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该工伤认定机构提出。

该机构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认为异议成立,将把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机构;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驳回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证明管辖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等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当探讨工伤认定管辖是如何划分的问题时,除了了解基本的管辖划分规则,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工伤认定管辖出现争议,该如何解决呢?一般来说,两个或多个地区的认定部门对管辖有争议时,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另外,在异地发生工伤的情况,管辖划分也较为特殊,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你是否在工伤认定管辖方面有实际难题呢?若对工伤认定管辖的特殊情形、争议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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