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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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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7 · 1602人看过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由该单位按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要承担治疗工伤所需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费用,如挂号费等;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安装辅助器具,费用也由单位按国家标准支付。未参保时,单位需全面担责。
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需承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若职工因工伤需要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总之,未参保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全面承担工伤职工相应的待遇支付责任。

二、未参保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该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未参保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部费用。若用人单位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应偿还;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所以,在此类情形下,工伤职工可要求单位承担医疗费用,若单位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三、未参保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主体究竟是谁

未参保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主体通常为用人单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在此期间,该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即便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保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需承担起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法定工伤保险待遇。

当探讨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时,除了明确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支付责任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在确定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时,要依据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来执行,以保障职工能获得合理赔偿。如果你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对赔偿流程、标准等问题存在疑惑,或是对工伤认定等相关事宜拿不准,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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