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公司骗签劳务合同怎么办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颠覆性条款,若雇主未能依法、依规为其职工参保工伤保险,则应由社保行政部门提出严厉警告令其限时加入相应的保险体系,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地补缴应缴纳之工伤保险费用,并且从违法行为正式启动之日起,按日收取每日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如在收到通知之后,仍旧拒绝履行相关补缴义务,则需面临罚款,金额从不足额部分的1倍到3倍之间自由裁量;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遭受更高级别的行政处罚。
对于存在同样违反法定义务之雇主的员工,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承担补偿责任,负担有关各方面的费用开支。在经过雇主参加工伤保险并依法、依规足额补缴所有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以及滞纳金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会和雇主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支付因职工受伤产生的新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伤后单位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时,雇主所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主要涵盖了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工伤医疗费用、用于辅助恢复与康复的用具购置费用、一次性的伤残补贴、针对无法续原工作岗位工作者提供的伤残津贴、长期护理费用、丧葬资助金额、对其抚养亲属的抚恤补贴、以及对于因不可抗因素导致逝世的职工所给予的一次性死亡补贴;同时,也少不了对康复性治疗所需经费的充分考虑,以及为接受工伤疗治的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给予的食品额外补助费用;此外,对于因紧急状况需转移到外地就医的员工而言,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也是不容忽视的部分。
除了这些由社会保障基金出面帮助解决的费用之外,作为雇主,也要积极主动地向遭受工伤的员工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如补充落实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改善他们去往外地就诊的交通及食宿条件、以及在康复期间的薪酬保障;对于那些达不到完全伤残程度的员工(即五级至十级的工伤员工),雇主仍有义务一并支付他们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雇主未能遵守既定法规要求及时参保工伤保险,当在此期间出现工伤事故,那么所有相关的经济负担便将由这个雇主办置。那么在实际遭遇工伤事件之后,员工们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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