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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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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88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主体?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主体?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主体?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但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2)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体经济组织。

另外,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至第十五条对如下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作了特别规定:

(1)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

(2)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

(3)请长病假的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党群专职人员。

(6)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勤工助学的在校生。

(8)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的处理。

(9)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

(10)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企业职工。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范围,实践中应当从以下方面把握:

(1)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的,统一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2)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也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相关的劳动合同主体的范围在上文已经进行了详尽的说明。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主体?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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