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忙碌的生活中,每天上下班途中,大家都在为生活奔波。可要是在上班路上遭遇碰撞,这时候心里肯定既担心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毕竟工伤认定关系到后续的医疗费用、赔偿等一系列问题,谁都不想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上班途中遭遇碰撞到底算不算工伤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两个关键要点,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二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比如小张在上班路上骑电动车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小张负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判断
判断是否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一般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责任认定书认定本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例如小李在上班途中闯红灯被汽车撞了,交警认定小李负主要责任,那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要是因为道路施工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导致骑车人摔倒受伤,且交警认定施工方有一定责任,骑车人非主要责任,就有认定工伤的可能。
三、“交通事故”的范围
这里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碰撞等。比如小赵步行上班时被一辆突然转弯的汽车刮倒受伤,这就属于交通事故范畴。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在路边崴脚,就不属于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工伤认定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问题。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会影响赔偿的标准和金额,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也不一样。要是对赔偿金额不满意或者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该怎么解决呢?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在工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工伤处理的过程中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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