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有些员工可能因为当时没意识到受伤的严重性、不熟悉工伤申报流程等原因,导致之前受伤却未评定工伤。等到后来发现身体问题或者影响到工作生活了,才想起来处理这件事。这时候员工就会很发愁,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时间过去这么久,还能不能认定工伤,又该怎么去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呢?
一、确认是否还在申报时效内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比如小李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单位没给他申报工伤,他自己也没在意,后来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和之前的受伤有关,这时候他就得赶紧看看从受伤那天到现在有没有超过1年。要是超过了,可能就没办法走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了。
二、准备申报所需材料
如果还在申报时效内,员工要着手准备申报材料。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可以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官网下载或者到办事窗口领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小张为例,他要申报工伤,就先去公司拿了劳动合同,又去医院复印了自己的病历和诊断证明,填好申请表后就准备去申请了。
三、申请工伤认定流程
员工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受理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一般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四、超时效的其他解决途径
要是超过了申报时效,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看能不能通过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比如小王受伤超过了申报时效,他就和单位领导沟通,说明自己受伤是因为工作,现在身体受了影响,希望单位能给予一些帮助,单位考虑到他的情况,最终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还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这种方式需要员工证明自己的伤害是在工作中造成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员工处理之前未评工伤的情况,虽然有一定的复杂性,但也有相应的解决办法。不过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支付赔偿款怎么办,赔偿金额有争议该如何解决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员工解决后续的难题,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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