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虚假破产罪 > 虚假破产罪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 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 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我要提问 提交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