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李镇男,执业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十三余年丰富法律从业经验,其中五年大型制造型企业集团法务、八年律师。擅长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人损、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等公司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事务、婚姻家事纠纷、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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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再就业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和享受相关待遇。但是,如果他们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包含工伤条款的劳务合同,就可以根据合同来处理。如果雇主有过错导致了伤害,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民事伤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退休人员再就业时遭遇工伤,往往难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认定和待遇。但是,如果签订了劳务合同,就可以依据合同进行处理。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当处理导致受伤,退休人员可以进行索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追讨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

退休后重新投入职场获得的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其不再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法定工作者,所得被视为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酬。纳税人需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等义务。基础养老金免税,但非基础养老金仍需缴税。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人士了解具体税率和缴纳方式。

对于已达退休年龄却重新任职的雇员,他们因此获得的薪酬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后,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并按相应法规征收个税。但需要注意的是,他们的退休工资并不作为计税的一部分。这样的规定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考虑到了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需求。

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传统劳动关系,因此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但工作中若遭遇意外伤害,他们有权向雇主提出人身权益受损的赔偿请求,依据民法规定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