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医生退休,个税如何计算

浙江 - 绍兴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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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 绍兴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退休工资免税,退休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因此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03-30 17:55: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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