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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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工友突发疾病(非职业病)致死或48小时内救治无效死亡,视为工伤。疾病需与工作无直接关联或虽有关联但未即刻危及生命,48小时内病情恶化致死的情况也包括在内。工作时间和地点条件需同时满足。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但是也是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一切都是需要以工伤认定的结论来确定。所以需要立即的申请工伤认定。

上班在工作岗位突发脑淤血的,如因为工作原因的属于工伤,自身原因的不按工伤赔偿。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非本人造成的伤害。我国的劳动部门应对这类人员的伤害进行鉴定,按照工伤规定,对这类人员进行赔偿。

在工地上自发性脑瘤出血一般的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在发生疾病了之后而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的,那么就可以视同为工伤来进行处理,对于没有死亡的所存在的费用就会由个人来进行承担。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是不算工伤的,我国法律上只规定了职业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脑出血不属于职业病的范围,如果上班期间脑出血并在抢救48小时内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