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周晨律师,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2012年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至今,一直专注于处理劳动纠纷领域的诉讼及非诉案件,同时不断钻研劳动纠纷领域法律法规、各地相关政策及解读等法律条文,经过十数年的诉讼实战经验与法律理论研究的积累,形成了成熟的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思路及解决办法,具备完善独立的办案能力,能稳妥娴熟的处理劳动关系认定、劳动报酬追索、工伤赔偿、社会保险纠纷、辞退补偿赔偿、企业裁员、企业用工管理体系等相关案件。十数年专注处理劳动纠纷领域案件,已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超400人次,为50余家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涉及劳动争议及相关案件办案总量超600件,客户遍布全国各地。执业至今,一贯秉持以诚信为本,以专业客观的法律思维为纲,实事求是为客户分析案件所涉及的用户权益、法律风险点,并针对案件情况给出客观合理的法律意见和维权方式,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服务内容:全权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阶段,包括指导、协助客户收集案件证据、整合筛选证据、撰写案件所需文书材料,立案开庭等;起草与审查各类法律文书(如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协商补偿协议、律师函等);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劳动关系法律意见咨询服务,评估法律风险,筹划权益保障思路,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考勤制度等用工管理系统;提供企业裁员全案服务;法律培训;参与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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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居间服务合同,又叫中介合同,中介人接受委托提供合同建议、准备方案及媒介服务。服务完成后,委托人按约付费。要求中介人诚信、透明,全面报告合同详情。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将导致无权索取报酬并赔偿损失。若中介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须履行协议,支付相应报酬。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共识,依法终止有效合同的行为。其前提包括: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在合同生效后未完全履行时;双方均有解除权;基于自愿平等协商,不受原合同终止条件约束。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